寶山北路19號摩卡空間房產招租
寶山北路19號摩卡空間房產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5119(119) | 信息披露期限: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位于貴陽市云巖區(qū)寶山北路摩卡空間,招租總面積合計:3821.55㎡;1層1號—7層1號(2層除外)3285.82㎡、負1層1號(庫房)115.76㎡、負2層2號(車庫)419.97㎡,權證編號:黔(2025)貴陽市不動產權第0000743、0000517、0000451、0000464、0001118號、0000211、0000744、0001236號。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 □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 是 □ 否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一)本次招租方為貴陽市體育中學。意向承租方須在信息公告期間前往標的現(xiàn)場踏勘標的物,現(xiàn)場踏勘聯(lián)系人:李俊宏,聯(lián)系電話:19985609209,具體現(xiàn)場踏勘時間須先聯(lián)系現(xiàn)場踏勘聯(lián)系人,以其通知的時間為準;現(xiàn)場踏勘確認無誤后與招租方簽訂《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踏勘期間產生的費用或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意向承租方憑已簽訂的《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辦理報名事宜; (二)本次房屋依照現(xiàn)狀出租,目前房屋為租賃狀態(tài)。本次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原承租人,應在掛牌期間向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承租申請,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過程中行使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承租權。未在掛牌期間提交承租申請、未交納交易保證金或未在競價過程中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的,視為放棄承租和放棄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 (三)若產生新承租方的,新承租方需對房屋現(xiàn)有的配套設施(指不能進行拆除、或拆除后損毀或降低其使用價值的電梯、電子設備等)進行補償,補償金額:人民80萬元整;且新承租方需自行與原租戶商議騰房搬離時間等事宜; (四)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五)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六)承租方若對現(xiàn)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需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書面報招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在現(xiàn)狀資產上的添附、改造均歸招租方所有;(七)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 (八)如遇政府指令或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注冊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意向承租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需包含住宿或酒店且有經營酒店的案例(以提供的《租賃合同》或《委托運營合同》或經營酒店的相關證明文件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承租。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用途限制 | 酒店賓館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期為5年 | |||||
租金掛牌價 | 87.13萬元/年 | 租金前三年不變,從第四年開始每年租金按5%遞增 | ||||||
租金付款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按年支付,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不按期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超 5 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資產,且押金不予退還。造成招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 ||||||
租賃押金 | 20萬元(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一次性向招租方交納) | |||||||
交易保證金 | 17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本所有權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wǎng)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3、意向承租方申請書;4、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交易保證金須知;5、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交易服務費收取標準須知;6、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7、意向承租方經營酒店的《租賃合同》或《委托運營合同》或經營酒店的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資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公章或按手?。?/td>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xié)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項目聯(lián)系人:楊經理 高小紅 聯(lián)系電話:0851-86793166 |